創業者在辦理佛山公司注冊手續時,需要提交經營地址的租賃合同。工商部門在檢查租賃合同時,重點會關注以下幾項內容:
1、合同的期限。
符合工商登記的租賃合同的有效期必須一年以上,如果未滿足此項,可以重新簽署一年期以上合同,也可以要求出租房開具續租證明。
2、是否需要上一手合同。
有許多經營地址存在轉租的情況,這樣之前的上一手合同也要提供,并且要出示相應的同意轉租證明書。
3、是否對經營范圍有限制。
某些物業,對于承租人的經營范圍在租賃合同里是有限制的。這樣在佛山公司注冊辦理時的經營范圍就不能超出合同的要求。例如某個茶葉批發市場,它的鋪位租賃合同里明確規定只充許經營茶葉銷售。創業者如果租賃此市場的物業,在工商登記時,經營范圍寫國內貿易、銷售五金制品等。這是不予通過的,因為超出了合同的限制。
4、出租人是否加蓋公章。
如果出租人是公司類型,在簽署租賃合同時,在落款處必須加蓋公章,并且落款處的公司名稱要與公章一致,不能簡稱代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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