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托管中心對于雙親下班比較晚或不定時、家中無老人接送的家庭是十分有幫助的。按以往的監管機制,托管中心如果只是提供少兒臨時看護、膳食等托管服務的話,只需到工商部門辦理相應的手續就行了,不需要到教育部門辦理許可。
日前,佛山禪城區出臺了《禪城區人民政府中小學生托管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,辦法中明確了區教育局將負責對校外托管機構的審批。也就是說,今后在禪城區開辦學生托管中心,除了工商部門的審批外,也要得到教育部門的許可。辦法對校外托管機構的服務如人員配比、場地條件、膳食等做出具體的規定,例如要求工作人員與中小學生至少按1:25的比例配備、校外托管機構應提供一人一床、床上用品不得混用等。同時,目前存在數量眾多的學齡前兒童的托管也被明令禁止了。
兒童是祖國的未來,各家的掌上明珠,如何加強監管都可以說是不為過的。對于眾多校外托管機構,普遍家長的感覺是:要是各間學校、幼兒園能提供這樣的服務是最為安全和省心的。因為對于校外托管機構的素質及安全衛生情況,不是每個家長都可以很清楚的判斷的,真心希望日后,各學校及幼兒園都能提供這種便民服務。
Tags:
上一篇: 佛山教育培訓公司注冊需要具備什么條件?
下一篇: 從洋快餐事件談熟食加工業的監管